
一、离婚调解书财产分割是终审吗
在离婚诉讼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调解结果往往会被视为终结性的裁定。一旦当事人签署并接收了离婚调解书,这就被认定为双方已经对于调解协议中的所有内容达到共识,其中自然也包含了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约定。这种情况下,调解书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且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对此提出上诉。
然而,若出现诸如欺诈、胁迫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从而导致调解书的公正性受到质疑,那么当事人仍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离婚调解书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怎么办
在此情境之下,你可尝试就未能妥善处置的共有财产事宜,寻求与另一方展开积极且理性的商议,以获取合理解决方案。倘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你大可向应诉法院提交申诉,合法地请求对该等共有财产予以公平、公正的分割。在诉讼过程中,你需提供充足且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共有财产的实际存在及其具体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
三、离婚调解书财产分割会失效吗
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调停裁决(以下简称“调解书”)而言,通常并不会出现失效的状况。这种协议性质的裁定乃由法院通过合法程序加以认证并赋予强制执行力,一经生效,即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其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受到了胁迫或其他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抑或是发现了此前尚未处理的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调解结果具终结性。双方签署调解书即视为对协议共识,含财产分割条款,具法律约束力,一般不得上诉。但遇欺诈、胁迫等严重违法情形,影响调解公正时,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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